公司行號之設立、變更及註銷登記,手續及程序繁雜,應注意事項很多,委由有經驗之會計師事務所專業人員辦理,方能順利,歡迎洽本事務所。
一、行號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
- 行號名稱:不可與他行號重複。
- 營業項目:一定要使用代碼表之代碼,營業項目內容以切合實際為宜。
- 線上申辦:經由「公司、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」填寫申請,並繳納規費。
- 郵寄申辦:向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商業處(經濟發展局)申請。
- 臨櫃申辦:向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商業處(經濟發展局)申請。
-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站連結
-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 網站連結
- 公司、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 網站連結
二、股東及負責人
- 獨資:股東1人,該股東為負責人。
- 合夥:合夥人至少2人,選1人為負責人。
三、資本額、存款證明、會計師資本簽證
- 最低資本額:沒限制,特定行業資本額依其法規規定。
- 行號資本額25萬(含)以上應檢附存款證明影本。
四、設立地點
- 應在合法可經營該項業務之地點設立公司行號。
五、行號商業登記-送件
- 行號商業登記向所在地之「縣市政府商業處(經濟發展局)」送件。
六、國稅局營業人登記-送件
- 向所在地國稅局送件。
七、向國稅局領用統一發票
- 負責人要親自到國稅局簽名,以查對其身分。
- 國稅局稅務員會到公司現場訪查是否實際營業。
- 行號可以開始營業-進貨、銷貨。
- 行號符合一定標準,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。
八、行號登記相關資訊